香港律师公证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跨境服务>香港律师公证
全球商标注册 香港会计师见证 香港律师公证 境外工作准证服务

香港律师公证

公证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涉及一般民事类、财产类、商事类),由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Chief Judge of High Court)正式任命的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确认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经香港国际公证人核实无误,提供公证服务。国际公证必须有相应资格的资深律师执业至少达7年。自1993年起,所有在香港委任的公证人都是通过考试而获取资格。公证人在履行公证服务时受《法律执业者条例》﹝第 159章﹞有关公证人的特定条文所规管。


如果需要把某一份证明或者文件由香港拿到海外使用投资或者证明某一些事实,则需进行国际公证,海牙公约的国家之间,则只需要进行香港国际公证,然后由香港高院加签即可有一方是非海牙公约的国家,就要做大使馆认证

 

香港不像国内,在香港没有公证处,香港公证通常指三种:

 

1)在香港本地使用的香港律师公证

2)在大陆使用的中国委托人公证

3)到世界各国使用的国际公证

 

因此根据文件适用地区的不同,办理不同类型的公证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香港的文书拿到香港以外(除中国内地)使用,分三种情况: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
3.将香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