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在资本运作中返程投资、VIE结构、海外上市等跨境资本运作中的必备工具。日常跨境投资中往往以中间控股公司的形式出现。
对外投资牵涉到的问题较国内投资复杂,最明显的是政治经济的风险以及双重课税的问题,所以许多大型公司希望在有适合条约的司法管辖区组建中间控股公司,在投资国和被投资国之间没有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进行投资可以降低税收,除此还有下列好处:
1、避免两国因政治因素影响到企业,运用离岸公司可多一层保障,不会因两国间的外交恶化而直接影响到母公司的正常运作。
2、透过离岸公司转投资,盈余可累积于离岸公司有延缓纳税及方便资金调度等优点。
3、承受有限责任,对外投资若透过离岸公司转投资,将来的投资风险不致于直接波及母公司。
4、便于合并或转让,只需把离岸公司的股份转让出去即可完成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